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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中原〔2014〕7号关于同意成立中原应急救援灵溪中队的批复

来源:温州市中原应急救援中心| 发布时间:2014-08-08| 浏览次数:
关于同意成立中原应急救援灵溪中队的批复
 
灵溪中原救援中队筹建组:
 
  你的《申请成立中原应急救援队灵溪中队报告》收悉。经中心理事会研究,具体批复如下:
 
  1.同意暂时成立中原应急救援灵溪中队,组织关系隶属苍南县中原应急救援大队。
 
  2.同意林华琴同志暂任中原应急救援灵溪中队中队长,郑克森暂任中原应急救援灵溪中队指导员。
 
  3.中队三个月后考核,考核达标后正式成立中队,并要求组建党组织、团组织、成立办公室,中心将补贴叁仟元人民币。
 
  特此批复。
 
苍南县中原应急救援中心
 
2014年8月8日
 
 
苍南县中原应急救援中心       2014年8月8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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